人力资源处是在学校领导下开展教职员工师德师风建设,及教职工引进、录用、调配、培养、职称、考核、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和绩效等工作。人力资源处由人事科和干部师资科组成。
人力资源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国家有关人才队伍建设方针和人事管理有关政策,负责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做好多模式人力资源聘用与调配,做好规划制定、招聘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分类培养、晋升与考核,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职工考核等工作;负责多元化薪酬体系建设,做好工资、绩效、教职工奖惩等工作;负责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退休保障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