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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米乐手机版app,米乐(中国)“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结果的公示

各单位:

根据《米乐手机版app,米乐(中国)“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322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申报、资格审查、学校评选小组评审,经学校2023年9月5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双师双能型”教师通过认定人员名单

序号

所在单位

姓名

1

信息工程学院

詹金珍

2

信息工程学院

范晖

3

信息工程学院

刘燕

4

信息工程学院

张健

5

信息工程学院

李颖华

6

信息工程学院

李茹

7

信息工程学院

吕亚荣

8

信息工程学院

吕瑛

9

信息工程学院

赵瑄

10

信息工程学院

邹昕

11

信息工程学院

张秦菲

12

信息工程学院

韩立锋

13

信息工程学院

蔡现龙

14

信息工程学院

陈曦

15

信息工程学院

张妮

16

信息工程学院

麻小娟

17

信息工程学院

保慧琴

18

信息工程学院

李波

19

信息工程学院

卫霞

20

信息工程学院

张伟岗

21

信息工程学院

李婧

22

信息工程学院

翟书颖

23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金伟清

24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李建勇

25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李郁

26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刘雪梅

27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尚亚锐

28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宋孟华

29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孙慧芳

30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王敏

31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王卫军

32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王泽

33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殷锐

34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朱伟

35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陈冰洁

36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王斌

37

智能制造与控制技术学院

李雪霞

38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佟红

39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史晓亮

40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郑永堂

41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高维洋

42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鄢盼盼

43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戴婷婷

44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马骁骁

45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刘梦莹

46

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维新

47

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宁

48

经济与管理学院

许萍

49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李玥

50

经济与管理学院

秦东方

51

经济与管理学院

付铁岩

52

经济与管理学院

郑心怡

53

经济与管理学院

刘玲娴

54

经济与管理学院

刘敏

55

经济与管理学院

张荣斌

56

经济与管理学院

肖慧霞

57

经济与管理学院

韩玮

58

经济与管理学院

陈荣群

59

经济与管理学院

林冰

60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娜

61

经济与管理学院

黄珍

62

经济与管理学院

赵婧

63

经济与管理学院

薛培芹

64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李彩霞

65

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亚萍

66

经济与管理学院

马丽芸

67

经济与管理学院

张岩

68

经济与管理学院

马玉娟

69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李研

70

经济与管理学院

孙敏

71

经济与管理学院

李阳阳

72

艺术与设计学院

冯强

73

艺术与设计学院

姚璐

74

艺术与设计学院

战涛

75

艺术与设计学院

舒粉利

76

艺术与设计学院

于泳

77

艺术与设计学院

常静

78

艺术与设计学院

马文娟

79

艺术与设计学院

高俊杰

80

艺术与设计学院

张文挺

81

艺术与设计学院

王雪娇

82

艺术与设计学院

马康慧

83

艺术与设计学院

王加号

84

艺术与设计学院

孟舒楠

85

艺术与设计学院

范争争

86

艺术与设计学院

邱烨

87

艺术与设计学院

王英花

88

艺术与设计学院

瑚琼

89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舒忠

90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白珍

91

通识教育学院

贺颖

92

通识教育学院

程家星

93

通识教育学院

严麦雄

94

通识教育学院

田荣

95

通识教育学院

周建忠

96

通识教育学院

孙亚光

97

通识教育学院

李鑫

98

通识教育学院

董婕

99

通识教育学院

冯欣

100

通识教育学院

贺瑜

1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薛飘

1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蕊

103

创新创业学院

崔岩

104

创新创业学院

李亚利

105

规划发展与协调处

王鹏飞

106

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张瑜

以上情况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告动态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至9月7日16:00。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实名向人力资源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8571

邮    箱:rlzyb@mdit.edu.cn

      人力资源

       2023年9月5

 

 

上一条:关于2023年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职称个人申报材料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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