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16号)精神,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各单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进行申报,由学校择优推荐1名上报教育厅。
二、推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其他条件
1.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推荐理工科专业教师参加访学。
2.面向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西部地区,专项培养高校计算机类专业和师范院校科学教育专业教师。其中,高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师须从《西部高校计算机类专业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中选择访学导师,师范院校科学教育专业教师须从推荐的《西部师范院校科学教育专业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中选择访学导师。
(三)关于推荐条件的补充说明
1.所有推荐人选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23年9月30日),且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须满5年以上。
2.“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推荐人选,学位要求可放宽至学士学位。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此次评选申报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严把申报材料关。
2.学校将从各单位遴选推荐的教师中择优推荐1个至省教育厅。
3.为确保推荐人员入选,请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核,确保拟推荐人选符合《通知》规定的选派条件,并提前获得接受学校导师同意录取意见(接受学校未公开导师联系方式的除外),教师最终被接受学校录取后不得拒绝注册入学。
4.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选派工作组织领导,把好质量关,公平公正地选拔推荐有较强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教学及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到国内重点高校进行学术访问、研修,要扎实做好选派教师后续访学过程跟踪管理与绩效考核,加大教师学成回校工作后的继续培养力度,并按要求进行访学培养效果评估总结。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有关信息填入《通知》要求的《推荐表》和《一览表》,并将电子版和纸制版按要求数量于2023年5月16日11点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处,逾期不予受理。
(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s://cce.whu.edu.cn/gnfx/zlxz.htm)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西部高校计算机类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西部师范院校科学教育专业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简称《一览表》),供查询和下载。)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