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14号)精神,现就做好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受到师生和人民群众广泛认可,享有较高社会声望。
(二)推选范围
推荐对象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获得过省、市师德先进(含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优秀教师、最美教师)及高校教学名师等荣誉,近年来没有师德师风方面问题投诉及违纪行为。
(三)具体要求
长期从事教书育人工作,教龄 20 年(含)以上,师德师风优良,教学成果丰硕,育人业绩突出,曾获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选名额和流程
1.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此次推选工作,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严把申报材料关。
2.学校将从各单位遴选推荐的教师中择优推荐1个至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1.2023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1份(双面打印)(附件1)
2.推荐对象详细事迹材料1份(按样例格式撰写,见附件3)。
3.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制作,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务必在4月28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陈书扬处,电子版以单位命名发送至chensy@mdit.edu.cn邮箱。
所有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接收时间截止2023年4月28日16:30。请各单位对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内容、形式严格把关,按时报送,对不符合要求的事迹材料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陈书扬 联系电话:8571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