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7〕21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有关要求,引导和推动小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请各小企业参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