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校园交通安全环境的温馨提示
各位老师:
交通安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无论是驾车、骑车或步行都需要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结合近期全国校园交通安全事故和我校实际,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二、在校园驾驶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请注意礼让行人,上下课高峰期请停车等待。
三、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注意观察周围环境,请勿吸烟、接打电话等。
四、步行时不要在道路上奔跑或玩耍,不要长时间低头观看手机。
五、车辆请停放在划定的车位,不得妨碍人员及车辆通行,不得影响公共交通秩序;严禁在绿化带、人行道、楼宇出入口及消防通道停放。
六、出入校园请自觉配合查验、验证,教职工车辆通行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给他人。
七、如您在校园内发现超速、酒驾、伪造证件等安全隐患行为或线索,请拨打校园24h报警电话:85603110。
智慧安全警务处
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