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文件
陕教贷办〔2014〕19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及有关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确保2014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有关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4〕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传,畅通反映渠道,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各高校要把握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两个时间节点,继续深入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各高校要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相关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寄送每一位新生,没有寄发的要做好补寄工作,切实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长的后顾之忧。
各高校要畅通反映渠道,在开学前设立咨询热线电话,做好政策咨询和投诉受理工作。要详细解读国家资助政策,帮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准确掌握相关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及时解决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正确引导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动向,发现问题迅速核查、妥善处理。对于影响面大、敏感程度高的投诉问题,要及时报告省教育厅。
二、确保“绿色通道”畅通,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秋季开学期间,各高校必须设置“绿色通道”。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通道”工作的领导和组织,高校主管校领导要亲自抓,校内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要简化“绿色通道”报到手续,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给予更多人文关怀,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消除自卑心理,安心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对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各校要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做好摸底与认定工作,并给予相应资助。
三、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各高校要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4〕14号)要求,积极配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要为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便捷服务,确保有贷款需求的学生能及时办理贷款各种手续,持贷款合同到校报到。各高校对因种种原因未能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省教育厅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合作协议》,与各自的经办银行办理校园地贷款相关手续,继续做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各高校要与有关金融机构紧密配合,抓好贷前学生资格认定、贷中组织办理发放、贷后资金管理回收等环节,同时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征信知识宣传,让贷款毕业生自觉按时还款,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按时上报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统计表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请各高校务于9月20日前将《2014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做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文字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表要按照填写说明准确填写,按时上报。
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高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拒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等违规行为将从严查处。
联 系 人:胡惠群、柳一斌
电子邮箱:lzulyb@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
(全文公开)
附件
2014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高校 新生 入学 情况 |
学校情况 (地方填写) (所) |
新生录取和 报到情况 (人)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情况 (人) |
各项资助措施 |
“绿色通道”入学 |
新生生活补贴 |
新生生活用品 |
路费补助 |
其他 |
学校数 |
已开学学校数 |
录取学生人数 |
报到学生人数 |
总数 |
其中:特困生人数 |
人数(人) |
缓交学费及住宿费金额 (万元) |
人数(人) |
金额 (万元) |
人数(人) |
金额 (万元) |
人数 (人) |
金额 (万元) |
人数 (人) |
金额 (万元) |
列出 资助 项目 |
本专科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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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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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 资助 热线 电话 开通 情况 |
是否开通 |
是否 专线 |
接听电话数 |
咨询电话类 |
投诉电话类 |
总数 |
咨询类 |
投诉类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⑨ |
⑩ |
⑪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
⑥ |
⑦ |
⑧ |
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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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本次“绿色通道”情况和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时间截点为2014年9月20日。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新生包括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和其他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新生。
3.填写“路费补助”一栏时,省级教育部门包括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的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地方财政出资设立的路费补助项目以及所属地方高校利用学校资金设立的路费补助项目;中央部属高校主要指利用
学校资金设立的路费补助项目。
4.“是否专线”栏,专门开通咨询解答和投诉受理电话的可填写“是”;热线电话与工作电话相同等情况填写“否”。
5.“接听电话具体类别”栏,填写各类咨询、投诉电话接听数量。咨询类具体分为: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整体咨询②国家奖助学金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⑤退役士兵教育资助⑥代
偿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⑧勤工助学⑨学费减免⑩“绿色通道”⑪其他;投诉类分为:①未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等宣传材料②未开通“绿色通道”③未落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④未落实生源地信
用助学贷款⑤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⑥退役士兵教育资助⑦代偿⑧新生入学资助项目⑨其他。
6.各省级教育部门在填写“热线电话开通情况”时,接听电话数只填写省级热线电话接听情况,所属高校接听情况不计入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