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机构
成立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学风建设工作小组
1.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以相关工作科室工作人员及各年级组长为主要成员的学风建设工作小组。
2.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中心)作为主抓学风建设的职能部门做好部署、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3.各二级学院要把学风建设纳入本院工作的重要日程,制定本院学风建设的具体方案,辅导员要全程参与并指导班级的学风建设。
4.学校团委要组织和指导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具有特色的校风、学风建设活动。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技[2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