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科研部关于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为了严把教学质量关,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8周至第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25日-11月26日(第8-12周)
二、检查方式
采取学校抽查、学院自查、授课教师自查、教师问卷调查、学生网上评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三、工作重点
对教学管理、教学保障、专业与课程建设、制度建设、学风建设、定期学术活动的开展以及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安排
(一)10月28日前由办公室制定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及安排(附件2)提交至教务科研部(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二) 11月12日前教学管理人员组织教师填写教师问卷调查并汇总(附件3、4)。
(三)11月19日前教学管理人员与辅导员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
(四)11月19日前组织专业负责人召开专业与课程建设、学术活动开展主题研讨会。
(五)10月25日-11月19日(8-11周),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以及辅导员进课堂听课并填写听课表。
(六)10月25日-11月16日(8-12周),教学督导听课并随机抽查教学资料与考核资料,包含:课程大纲、教学日历、纸质版教案(当堂课)、教材、作业布置及批阅情况等。
(七)11月12日前教学管理人员整理教学资料,包含:开课任务书、教材征订表、课表、课程大纲、教学日历、电子教案、试卷、成绩单、教学档案等教学相关表格及资料。
(八)11月19日前教学管理人员整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整改情况。
(九)11月19日前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教务科研部进行现场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11月26日前教学管理人员汇总并填写教学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听课记录(附件5)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电子版形式上报相关部门。
(十二)12月8日前办公室从教学秩序、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师德师风、教风建设、学风建设、检查听课等方面完成自查,并以书面的形式将自查报告和自查相关支撑材料整理存档并上报教务科研部(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
联系人:陆鹤
地点及电话:明志楼南楼301室 电话:029-85603000转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