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 年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函陕教技办〔2022〕4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范围为全校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二)检查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
(三)检查项目:
1.凡是写明查看现场的,须在现场做好准备备查,涉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中项目5.3.3。
2.凡是写明“归档资料、档案证明、记录存档”等内容的,需按要求将近三年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备查。
3.若表中“检查项目”及“检查要点”所列的内容与本实验室无关,请在在“情况记录”里注明不涉及。
三、时间节点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8日-4月18日)
各单位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全面检查和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
2.各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填写完成以下三份资料,同时请于4月18日12:00前将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章)以及电子版交至教务科研部巨晶晶老师处。
(1)《XXX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
(二)学校现场检查与整改阶段(2022年4月15日-4月30日)
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学校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出具整改意见。
(三)现场阶段(5月-6月)
迎接省教育厅专家开展进校检查工作。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施检查、检查意见反馈。
(四)整改阶段(7月-8月)
经省教育厅专家进校检查后,各单位针对自查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隐患整改坐到做到闭环管理。同时各二级学院需8月10日前向教务科研部提交《XX学院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由我部统一形成《米乐手机版app,米乐(中国)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向省厅提交。
(五)回头看阶段(2022年9月-10月)
根据前期检查情况,省教育厅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入校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保证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追责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分类提出处理办法,立即进行整改落实。
3.查改结合,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1.《XXX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2.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3.附件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务科研部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