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2023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学院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现对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合本科合格评估指标完成情况,本年度财务处报账截止日期为12月24日(以OA上提交流程的时间为准),请各单位欠款人员及时清理各项业务,包含:个人借款以及个人经办的应收和预付外部单位的账款,对于应收及预付其他单位的款项,请相关经办人及时催发商品、要求提供服务、索取发票。各单位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单位长期欠款人员的管理,并安排专人督促欠款人员及时清理账务或还款(欠款人员名单将通过OA以工作联络函的方式发送至各单位负责人)。
二、请有收入的单位于12月22日前上缴全部收入至财务处,各单位从财务处领取的收据请务必于12月22日前全部归还。
三、12月25日前未清还的个人借款,自2024年1月起停发所有工资及年终奖。
四、财务处于12月25日起停止对外报账,集中进行年终财务决算,恢复对外报账日期另行通知。
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年终财务决算工作。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