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院电话的安装和使用管理,节约电话费开支,特制定本规定:
一、 全院办公电话由后勤安保部统一管理。
二、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和使用电话,使用权限为国际长途、国内长途、市话和校内四种。
三、 电话安装:由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后勤部负责实施安装,申请程序为:
1. 校内电话、市内电话、国内长话,由使用部门所在领导批准,报主管后勤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安装。
2. 国际长途电话。按第2条审批后,由院长批准安装。
3. 外来单位安装电话由所在单位申请,报后勤安保部审查安装,费用全部自理。
4. 所有电话只在办公地点安装,宿舍内原则上不予安装。
四、电话管理
5. 各部门要严格管理,严禁公话私用,严禁拨打信息台,凡是查出者,费用自理。
6. 打电话应简明扼要,长话短说,尽量节省话费。凡是能通过网络能获取的信息,尽量从网上查询获取。
7. 遇机构改革、部门撤并或人员调动离岗时,应及时通知后勤部办理移机或停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