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范围:学院所有实验室
检查时间:2024年1月9日-12日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
2.实验室的安全制度、危险源、设备、环境卫生和其他涉及实验室安全等内容的排查:
3.落实前期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落实实验室钥匙专人保管、实验室安全专人负责等情况,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和实验室安全准入等情况,落实其他可能影响实验室安全的检查等情况。
三、检查要求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坚持立查立改,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实验室应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建立隐患台账,做好危险源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并于1月12日前提交实验室自查报告和安全隐患自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