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化传播学院资料室借阅规定
资料室的现有资料是全系多年辛勤积累的成果,为充分发挥其作用,制定以下借阅制度,望遵守执行。
一、 借阅制度
1. 学生可以借阅的资料为报纸类,教材类;
2. 国内发行的期刊可以借阅2周,每位学生可借3本;
3. 一般图书有2本以上(含2本)者,学生可以借其中一本,孤本图书一律不外借;
4. 资料室内所有工具书(包括词典、手册等),一律不外借;
5. 国外原版期刊一律不外借;
6. 外教等人捐赠的国外原版图书资料一律不外借。
二、 赔偿制度
1. 借出资料每册超期一天罚款1角,按天累计,超过2元暂停借书;
2. 丢失图书按照原价的3倍赔偿,光盘等附件丢失按20元赔偿(每张/每盘);
3. 在书上圈划,每页罚款5角;撕页或损坏图书者,按该书原价3倍罚款;
4. 未办理借阅手续者,不得私自携带出室外,违者按盗窃处理。盗窃书刊资料者责令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停止借阅3个月,按被盗窃书刊原价的20倍罚款,且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