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6号)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切实有效防范和消除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结合学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2023年7月11日下午,教务处处长朱延波以及后勤管理处、智慧安全警务处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本学期第五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重点围绕实验室消防安全、用电用水安全、安全教育开展与宣传工作以及自纠自查阶段隐患的整改等方面开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及时反馈给相应的教学单位,并要求相关教学单位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对问题隐患进行销账,确保各项整改举措落实到位。同时检查组强调对暑假期间暂停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到断水断电、锁好门窗并张贴封条,做到放假安全不放松,责任不放空,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稳定。
维护实验室安全是全院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各实验室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的最新要求,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科研环境,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